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运行管理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5〕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经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