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

1.在海淀区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海淀区“1+X+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方向。

3.企业成立时间自注册之日起至指南发布之日,不超过3年(注册日期应在2023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之间)。

4.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人员结构

5.企业员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6.单一个人在企业的技术创新、战略决策和主要业务执行中发挥主导作用(经股权穿透后,单一创始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三)技术特征

7.以人工智能技术作为核心生产工具与关键驱动力。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或相关技术,完成核心产品或服务、主要业务流程等,实现商业闭环。若企业具备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知识产权授权等情况,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请一并提供佐证材料。

8.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智能设施使用能力(包括自有或租用),能够支撑其全业务链路的独立或主导运行。过去12个月,企业采购Token、算力、工具等软硬件费用月均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成立之日起计算。

事项描述

支持科技人才创办OPC。鼓励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在读学生、毕业5年内校友以及重点企业技术人才等各类科技人才,围绕“1+X+1”现代化产业体系方向创办OPC,经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连续2年、每年5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企业基本情况及需求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申报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5-20至2026-06-1223:59:59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8499649,010-88499683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为提升政策实施成效,本专项将先行启动措施一的申报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通过审核的申报主体,随后启动其他措施条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申报措施三(模型券补贴支持)、措施五方向一(专项贷款支持)的主体,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自主申报,其申报受理及审核工作不受措施一(科技人才创办OPC补贴)审核结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