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办法》的意义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校院所人才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培养创新人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台了《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3〕37号)。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及起草过程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共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3〕13号)中关于聚集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规定:鼓励入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对其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的给予研发资助。制定实施市校(院)科技创新人才联合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创新方法培训工程,加强科技人才培育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的有机结合,拓展创新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育渠道。

在起草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到在蓉高校院所及企业进行广泛调研,摸清我市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难点,同时借鉴北京、南京、武汉等城市有关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了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的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违规责任,明确了资助的具体标准,是聚集创新人才,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人员服务企业,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助力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具体举措,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支持入选国省重大人才计划的在蓉高校及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和入选本市重大人才计划创新类的在蓉高层次人才在蓉创业,支持成都市市域外的入选国省重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来蓉创业,对上述高层次人才在蓉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的,给予研发经费资助100万元。

对于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内,鼓励在蓉高校教师带项目、带技术在蓉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可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助。

组织实施“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工程博(硕)士计划”,鼓励在蓉企业在职人员到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深造,将给予50%学费资助。

 

解读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解 读 人: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处长

联系电话:6188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