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级部门、区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在碚市属部门、科研院所: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3号)、《重庆市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4〕19号)精神,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换届调整工作,征选一批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进入新一届评审专家,现就征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方式

通过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一批、面向社会遴选一批、核准部门认定一批的方式,征选一批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评审专家进入全区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其中,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荐专家约占60%、社会遴选专家约占20-30%、核准部门认定专家约占10-20%。

二、征选专业及人数

征选专家数人,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专业包括网络互联、平台建设、数据服务、应用开发、安全防护、信息与通信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智慧生产等。

三、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了解本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具有工程系列上述专业相应层级副高级及以上的职称;

(三)具备较高的本领域本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素质,熟悉计算机操作使用,能正确使用职称评审系统,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入库: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3.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不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及要求,不服从评审组织安排的;

4.评审质量差,显失公平公正,或因不当评审引发较大社会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6.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推荐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由本人填写《重庆市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6月22日前连同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评审文件送区职称改革办公室(海宇大厦515室)。由区职改办、评委会组建单位共同对拟入库的评委会推荐人选、社会遴选人选、核准部门认定人选组织审议。联系人:范文恺;联系电话:68216264。

附件:重庆市北碚区中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人选申报表

重庆市北碚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