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强化标准引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2026年度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聚焦“8+13+X”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关键技术领域,重点面向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同时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过国际、国家、行业的企业征集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1.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贯彻执行标准化和专利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企业所有产品(服务)执行的标准,均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自我声明公开。
3.具备开展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能力。建立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专利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4.具备发明专利和标准研制业绩。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或高价值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明确;近三年内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排名前三)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2项(含)以上。
5.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和政策,具有相应的激励政策、组织架构、管理团队、专业人才、技术及试验验证能力等保障条件。
6.项目所涉及专利的技术属性应具备必要性、先进性、通用性和可实施性。
7.支持可融入同一标准的多项专利持有者联合申报。
8.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记录。
三、申报程序
项目依照组织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立项等程序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各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动员有意愿的、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的专利标准融合项目名称应当明确指向所涉及的具体专利和标准领域。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真实准确、重点突出。2026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辖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职能科室。
2.审核推荐。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材料初审,择优向市局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书》和《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纸质文件各一份,同时,指导被推荐单位完成线上申报流程,通过“泰企通服务平台”(https://yqlb.zwfw.taizhou.gov.cn/yqlb/company/#/)注册登录、申报。
3.专家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必要时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答辩。评审主要从以下维度进行: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和保障条件;项目专利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转化为标准的可行性、必要性;项目实施规划;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前景等。2026年8月底前完成。
4.公示立项。选择基础条件好、预期成效高、操作性强的项目予以立项,批准立项的项目在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2026年9月底前公示立项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入选项目申报单位与市市场监管局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实施任务、绩效目标和实施周期。10月底前完成合同签订。
四、绩效目标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项目验收评估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创新机制健全。建立企业专利标准融合创新工作体系,牵头上下游相关企业、“产学研”机构组建标准化创新联合体并有效运行,建立标准必要专利(标准相关专利)专利池,专利及标准管理组织架构清晰、项目实施人员队伍稳定,研发/标准化发展经费保障充足。
2.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期内,新增发明专利4件以上,其中,高价值专利不少于2件。主导或参与(排名前三)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或省级地方标准1项以上,积极参与国内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的标准化活动,培育国际标准化注册专家和省级以上标委会成员。
3.融合成效落地。入选项目专利成功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或省级地方标准,且核心专利权利要求与标准条款对应关系清晰;仅转化为企业标准的,主要性能指标优于或等同于国际标准或先进国外标准,形成对标焕新方案。专利标准融合工作机制、工作路径方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4.效益价值明显。含有专利的标准获得行业认可并被广泛应用,促成产品实现方式、技术方案或检测方法、检测设备等“二次创新”;专利标准融合产品营收占企业总营收份额明显增加,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五、工作要求
1.专利转化为标准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推动,加强初审把关,重点审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报材料的填报是否符合要求、线上线下材料是否一致等。
2.鼓励生产企业、用户单位、检测认证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应明确牵头单位,各参与单位应签署合作意向书。
3.项目立项后,市、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企业需求提供跟踪指导服务,为入选项目提供政策、技术和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建立专利标准融合创新联合体,督导企业按照序时进度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4.项目实施任务完成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实施周期截止前2个月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对照《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3)开展自我评价,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未按期完成合同内容的,视情况收回项目启动扶持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万佳伟,0523-86883053;电子邮箱:tzsjbzh@163.com。
附件:1.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书
2.2026年泰州市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专利标准融合创新项目任务书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
2026年5月2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