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在中山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根据《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中山科规字〔2024〕2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未获得认定的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中试平台。

(二)已获得认定的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培育单位。

二、认定条件

(一)中试平台建设依托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注册地和主要业务场所均在中山市域范围内。

(二)中试平台可采取联合或独立方式建设。

(三)中试平台应依托我市各类科技产业载体进行建设。

(四)中试平台应当制定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

(五)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的人才队伍。

(六)自有或者共建共享本行业中试服务相关的专业化实验、中试、测试、检测等配套条件。

(七)建有中试项目库。

(八)近一年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限制申报情形。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填写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材料。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网上填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登录一体化系统→业务管理导航栏“申报管理”选择“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业务类别选择“2026年科技发展专项”→选择“2026年中山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认定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三)审核推荐。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推荐。

(四)材料报送。纳入公示名单的项目,可在系统下载申报书打印(带水印,无“草稿”字样),双面打印,一式2份,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提供一份标注页码的纸质资料原件(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A区VIP2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可进入“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选择“政策兑现业务”预约取号。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9日17:30

(二)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日17:30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成果转化科,联系电话:0760-88922606。

(二)纸质材料受理:

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A区VIP2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36。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