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并报市科技局审定,现将2026年度列入“镇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序列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我院书面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11—80822826

附件2026年度镇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审结果(排序不分先后)

镇江市低碳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