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材料函〔2026〕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市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满足《通知》明确的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初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不需要初审评分),于6月23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申请报告、推荐表(附件2)等材料,初审意见通过公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材料函〔2026〕24号)

   2.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黄坚华;联系电话:3279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