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等要求,为促进我市工业节能、工业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工信领域“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工业节水服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监测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服务工作。

二、本项目征集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

三、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或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2.具备“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经验或熟悉相关流程,较熟悉广州市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有关工作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工业节能、工业节水及资源综合利用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四、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工信领域“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结合广东省产业特点,举办“绿动工信”系列活动(包括“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服务进园区”及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推广活动)不少于5场,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宣贯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

2.工业节水服务。发动先进企业申报节水型企业、水效领跑者等各类示范标杆,对不少于100家工业用水重点企业进行上一年度(2025年度)节水指标调查,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3.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监测。对已公告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协助开展相关政策宣贯,发动企业对标,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项目进度:受托方应于国家通知的全国节能宣传周举办时间同步开展工信领域“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节水服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动态管理与政策宣贯两项工作。最终形成项目总结材料。

(三)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委托工作,工作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工业节能节水有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工信部有关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要求。

(四)验收方式:受托单位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报我局审定。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能证明本单位能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

(六)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参加项目人员情况;

(七)报价情况。

六、工作经费:人民币25万元以内。

七、意向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附电子版,U盘或光盘形式),封面请注明“2026年工业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服务工作项目”于6月5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项目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05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4:00-18:00。

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