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2026—2028年)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加快打造近郊区县发展轴全省示范,推动实现钱塘现代都市农业提质增效、和美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三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推进农业产业发展

1.稳住“米袋子”的基本盘。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对农业管辖区域内全年油菜、水稻(不包括再生稻第二茬)、小麦、旱粮作物面积50亩及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给予分档补助。严格执行省定稻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2.支持农田建设与改造。实施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给予建设类高标准农田不超过5000元/亩补助;对建设类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区块,再增加1000元/亩奖补资金;给予改造提升类高标准农田不超过3000元/亩补助。积极申报建设省市农田建设项目,对成功建成省市级项目的按上级有关配套要求予以支持。按照2万元/条的标准,对入库氮磷生态拦截沟渠进行运维补助。

3.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通过村级集体流转并由村级集体作为发包主体的(不包括围垦区域的责任田及统一流转至街道、国有公司的),经合法程序一次性发包面积达100亩及以上,且每年发包价格在1800元/亩以下的,按照发包面积每年给予村级集体补足至1800元/亩,且补助金额不超过300元/亩。

4.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对在区内合法生产经营,建成市级及以上种质资源圃(库、场),且用于新品种选育研发,良种推广示范,推进钱塘种业建设,带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在省市政策基础上,按照基地承包面积每年给予500元/亩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推进水产养殖业高效发展。对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的水产苗种病害检测,区级承担不超过850元/批次的检测费用。新型综合种养模式(含稻鸭),按上级财政补助标准执行。

6.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稳产保供扶持力度。加大生物安全防控改造力度,强化区域防控措施落实;鼓励开展生猪养殖转型发展和提升改造,探索发展规模化湖羊、蛋鸡、肉牛等特色养殖。

7.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监测,按照40元/批次标准给予街道补助。对申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规范化、信息化农资经营店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农资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的主体给予300元/吨的补助,对推广施用配方肥的主体给予660元/吨的补助。

8.强化农业保险支持。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及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对明确将水稻、小麦、蔬菜、生猪等上级明确的保险险种、地方性特色险种列入政府补贴范畴。支持开展渔业互助保险,逐步完善仔猪等地方特色险种,探索拓展地方险种,有效降低养殖风险。

9.实施社会化服务补贴。对区内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的服务组织按不超过18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区“订单粮食”实施集中烘干的粮食烘干服务组织按不超过50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接受植保专业合作社(服务面积达到500亩及以上)开展水稻统防统治服务的,按服务面积补贴80元/亩;开展小麦、油菜统防统治服务的,按服务面积补贴30元/亩。

10.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机制的街道每年给予15元/亩处理经费补助;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按照核定的离田利用面积及农作物秸秆品类,给予水稻150元/亩、小麦油菜110元/亩的离田利用补助,且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的补助。

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1.盘活集体资产资源。鼓励区内各村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对依托老厂房、老村小、老村委等房屋建筑物类资产重建改建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利用盘活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村级留用地指标等土地类资源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经区级评审列入实施计划并取得稳定收益的,按项目审定投资额给予最高80%的补助。对于村级无可盘活资产资源且2023年-2025年3年期间,年经营性收入出现200万元以下的村,鼓励其抱团合作,消化和盘活国有闲置和低效使用物业,经区级评审列入实施计划并取得稳定收益的,按项目审定投资额给予最高80%的补助。本政策有效期内每村最高补助300万元。

12.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实施和美乡村三大乡村先行片区组团、农村公益事业等项目。政策期内区级财政补助不超过1.5亿元,每个先行片区不超过5000万元。对改造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房盘活项目,按不超过审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且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每年补助项目不超过3个村,给予每村“一村一品”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能力

13.强化农业品牌推广和运营。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风味钱塘”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推广,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户共享品牌发展红利。对承办省级及以上行业或综合性大会(展览会)的主体给予每次不超过80万元的补助;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种农业展会活动,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由区政府或上级涉农部门统一组织的农业展示展销活动的给予资金补助,其中对普通展位给予省内0.6万元/个、省外1.5万元/个补助。鼓励开展各类农事节庆活动和农产品线上线下展示展销活动,承办市级活动的,给予每次不超过20万元补助。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4.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鼓励农业人才参加技能大赛,由农业部门推荐选送的,按照国家、省、市级给予参赛选手1万元、0.5万元、0.1万元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加入钱塘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满一年并连续缴纳会费满2年的农创客会员,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助;在钱塘区内农业农村领域全职工作并经认定为钱塘区成绩突出现代“新农人”,每人最高给予3万元补助。

15.加强人才和项目引进。结合强村公司营运情况,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发展集体经济,区街按8:2比例承担经理人每年20万元的基本工资,首次聘期2年。2年期满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选择续聘的,可参照原有财政补助标准再聘2年。

本政策自2026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可从高从优不重复申报享受政策,原则上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

钱政办发〔2026〕6号-AQTD01-2026-0001-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