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本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平谷区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2日至7月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rbjjyk@bjp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新平东路3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997330

4.传真:010-89981446

5.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附件1:《平谷区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平谷区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