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市“鹤城英才支持计划”卓越工程师支持专项遴选细则》规定,现将开展2026年齐齐哈尔市卓越工程师支持专项遴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立足产业发展,成果导向,注重实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破除“四唯”,择优选拔。评选时重点考核申报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贡献和产学研取得的实际效果。

本支持专项与其他专项之间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和省级支持计划的,不予逆向支持。已入选原市级人才支持计划的,不重复支持。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推荐人选是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程类(包括安全、工业技术、广播电视、建设、交通运输、粮食、林业草原、煤炭、生态环境、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医药工程、信息技术、物流快递、通信、水利)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且满一年的全职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服务于省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且每年工作半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视为全职引进。

(三)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县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和享受副县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参与遴选。

三、选拔条件

(一)面向国家、省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或装备研发,在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工业技术软件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面向经济主战场,主持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

(三)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发明专利;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四)在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艺技术与产品创新等工作中,独立或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兼具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技术方案,有效促进企业技术革新和效益增长。

四、推荐名额和遴选名额

齐齐哈尔市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每次遴选10名以内。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及中省直单位各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

五、选拔程序

卓越工程师支持专项入选者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

(一)单位推荐。申报人及推荐单位(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别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二)资格审核。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及中省直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公示,市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同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初步人选,评审结果经市人社局党组审议,形成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办。

(四)复核批准。市委人才办对入选建议名单进行复审,研究提出审核意见和拟公示入选名单。将拟公示入选名单在人才所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纳入支持专项予以支持。

六、申报材料

(一)综合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的基本条件、材料核准、推荐人员排序,纪检部门意见,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申报人及依托单位信用情况审核结果,公示公开等情况。综合推荐报告须以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及中省直单位公函名义上报,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齐齐哈尔市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填写内容要求为近三年取得,突出重点。不得增加行列,改变原表格式。

(三)佐证材料

1.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称证书,各类荣誉、奖项、成果、项目、专利、行业标准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且内容、顺序应与《齐齐哈尔市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人员推荐表》一致。

2.承担省级以上项目合同书,在科技成果研究及推广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报送要求

综合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推荐表(A3纸质版3份)以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胶装1份,不予退还)于6月25日前现场报送至市人社局,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未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季红、王立琪电话:2419079

             刘华东电话:2419077

邮箱:qqhrrsjzjc@163.com

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95号709室

附件:齐齐哈尔市卓越工程师支持计划人选推荐表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