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制度,规范全市补充耕地建设和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交易及资金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铜川市补充耕地建设与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交易及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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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铜川市补充耕地建设与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交易及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日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