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长沙市科技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组织好我区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有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异地整体迁移等情形,须在认定申请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

二、申报时间安排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实行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2026年雨花区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

三、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编写完成高企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按操作流程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s://zwfw-new.hunan.gov.cn/)(已注册湖南政务服务网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需在湖南政务服务网先行注册)。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完成注册后,选择“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进行办理,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检查无误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至长沙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2.申报材料受理。申报企业自行留存纸质申报资料备查(须保存5年以上)并在申报截止日前将完整申报资料PDF版发送至邮箱3255856051@qq.com,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3.申报工作规范管理。请申报企业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附件5),并将附件2、5的盖章纸质件交至所属辖区街道(镇),雨花经开区企业交至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同时提交附件2、5的word版电子档(必须在邮件主题处备注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由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本辖区推荐企业情况汇总(形成附件2、附件5);再出具使用正式红头文件格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最后将全套材料分别于于6月30日、9月14日报送至区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四)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雨花经开区产业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区科技局做好辖区申报企业(企业提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注册所在地的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备案及盖章)的现场核实和推荐工作,区科技局负责全区高企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汇总报送长沙市科技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相关要求

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认定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中介机构相关要求

1.信息查询。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查询其相关资质和近三年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查询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点击“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共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输入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ctaa.cn/),点击“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税务师事务所查询”,输入机构名称。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出具书面承诺(见附件4)。

2.中介机构纪律。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省认定办将加大对中介机构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执业准则、规则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3.区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机构作为高企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三)强化统筹

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申报认定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组织好本辖区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引导符合条件企业在提出高企认定申请的同时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以便享受有关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0731-88988818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0731-85165043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0731-85579162

(二)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749

省火炬创业中心                        0731-88988755

省政务服务网技术服务                  0731-82214464

高企申报平台技术服务                  18513580353

长沙市科技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         0731-88666993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0731-82843339

雨花区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0731-85880249

附件:

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3.关于推荐雨花区2026年度第×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函

4.中介机构承诺书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综合信息表

6.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跳马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