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和《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组织验收,现将验收完成的第九批引导性科技项目(共38项)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意见。对匿名、无联系方式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举报电话: 0719-8653578(科技发展科)
0719-8663572(机关纪委)
业务咨询电话: 0719-8673202(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0719-8116995(社会发展科技科)
0719-8653777(高新技术科)
材料寄送至:十堰市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十堰市朝阳北路16号,邮编442000)。
附件:十堰市第九批引导性科技项目验收结果名单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