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6〕19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材料收集和审核工作,如企业存在《申报指南》中“资金管理要求”不纳入申报项目情况则不予支持。请于4月20日前收集汇总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同时按不同支持方向的申请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全套PDF盖章扫描件、视频U盘、相关附件表格可编辑电子版),连同资金申报汇总表(《申报指南》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附件1-1、附件2-1、附件3)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江门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出口业务项目 陈可莹、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业务项目 邓永炎,联系电话:3501801、350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