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5〕1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25年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度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5〕1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25年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
联系方式:软件和信息化推进科2305562
(二)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
对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申报获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属地财政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联系方式:中小企业科2037635
二、相关要求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涉黑涉恶有关情况;
2.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二级及以上,标准参照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
3.补助金额不超过核定的总投入金额;
4.企业属于“休闲食品制造、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制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三个细分行业的(即行业代码属于13、14、15、25、26、27、28、29、39、40的企业),按照《漳州市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若干措施》执行,不再重复申报此次补助;
5.本次受理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投入必须发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已付款的发票时间为准)。
(二)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
1.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2.申报对象: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财政局。
三、申报流程和材料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原则,市直单位项目由申报单位向市工信局软信科申报;县区项目向所属县区工信部门申报,各县区工信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完成初审后,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及企业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zzsgxjrxk@163.com)报送至市工信局。
2.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1)2025年度漳州市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2)2025年度漳州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报书(附件1),应包含以下内容:①资金申报表;②企业基本情况;③数字化改造情况(背景、目标、实施周期、建设内容、项目验收报告或系统软件上线运行证明、16个数字化场景软件系统应用情况和说明);④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网关、路由等设备明细表(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对应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按明细表顺序排列);⑤企业营业执照;⑥数字化水平等级证明报告;⑦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⑧企业信用信息报告;⑨信用承诺书。
(二)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
属认定类,无需再提供申报材料清单。根据获评产业集群名单,按照“免申即享”原则,下达奖补资金。
四、其他事项
1.初审单位应对项目申报企业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合法性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2.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涉及需要财审或专审的事项,由市工信局组织实施。
3.符合《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规定,同时又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就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报企业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核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企业,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可取消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列为失信企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若所需资金总额超过财政预算,则按同比例削减下达。
6.本申报指南由市工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度漳州市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2.漳州市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奖补资金申报书(2025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