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经信科技局、科技经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和“人工智能+”行动的战略部署,加快培育建设杭州市“人工智能+制造”示范标杆梯队,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杭州市“AI工厂”评定细则(试行)》,经研究,现组织开展本年度AI工厂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一星级AI工厂。对标工信部基础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数字化车间建设要求,重点推进企业数智化基础能力建设,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网络通信及算力基础设施,能够对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核心业务活动进行流程化管理,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核心业务场景已基本实现规范的数据治理,并已初步形成点状人工智能应用,建成基本适用的工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
2.二星级AI工厂。对标工信部先进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智能工厂建设要求,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和网络通信及算力基础设施,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迭代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结合智能体平台或数据中台应用,基本形成多场景协同的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建成较为成熟的工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
3.三星级AI工厂。对标工信部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未来工厂建设要求,以数据为关键要素,加速核心业务环节端到端流程重构,实现数字化系统底层互联互通与全局协同的综合集成,探索具身智能应用,基本实现人工智能技术与企业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建成较为成熟的工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引领未来制造范式,带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依法设立且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单位(分支机构除外),稳定运行且拥有完整生产制造环节和经营场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2.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有效期两年。逾期未获评定的申报主体不再保留在库资格,再次申请评定前,须重新提交入库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年度AI工厂培育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主体应登录制定平台(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sxrc.jxj.hangzhou.gov.cn/shuzijingxin/hzQR/huiqi.htm),完成《2026年度杭州市AI工厂培育申报书》(详见附件1和附件2)填报,提交成功后,导出并打印纸质件,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须按时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应切实履行初审职责,重点加强申报内容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确保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线上审核网址: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sxrc.jxj.hangzhou.gov.cn/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
针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区、县(市)经信部门须在审核意见处加盖公章,汇总填写附件3,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一式4份纸质版)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完成初审和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电话:85257044。
附件:
1.2026年杭州市AI工厂培育申报表.docx
2.2026年杭州市AI工厂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