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部署,落实工信部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具身智能机器人定义

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以下统称具身智能机器人),是指以物理实体为载体,与真实物理环境实时交互,具备感知、认知、决策和行动一体化能力,支持完成特定或通用复杂任务的机器人。

三年行动方案中所称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是指与具身智能机器人相关的关键部组件及整机研发制造、模型与软件系统研发、数据服务、运营服务等产业。

二、政策背景

1.上级政策文件要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加快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推动融合,强化政策法规保障等。工信部《“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杭州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强链补链”三年行动方案》,是深入贯彻国家培育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以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引领,推动人形机器人、智能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产业发展,提升智能制造能力的具体实践。

2.全球产业爆发增长的战略挑战。高盛预测2025—203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销量复合增长率将达94%,2035年市场规模或突破1540亿美元。特斯拉等企业更预测长期需求或达百亿台量级,人形机器人被视为继智能手机后的下一代通用智能终端。杭州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是瞄准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爆发窗口期,依托本地技术积累与产业链基础,通过“强链”(技术攻关)、“补链”(核心零部件国产本地化)、“延链”(场景拓展与生态整合)三位一体策略,抢占新质生产力制高点,同时应对国内城市竞争、落实省级规划目标,最终建成全球人形机器人创新与应用高地。

3.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需要。具身智能机器人已成为科技竞争新高地、未来产业新赛道、经济发展新引擎。近年来,杭州凭借在人工智能、云计算、5G领域的先发优势,培育出一大批以“杭州六小龙”为代表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我市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集聚了200余家整机和零部件企业,今年上半年,智能机器人(统计局口径)实现工业总产值87.2亿元,同比增长26.5%,实现跨越式增长。虽然,杭州拥有宇树、云深处、新剑、海康、阿里云、DeepSeek等整机、核心零部件、具身大模型等企业,以及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但是,依然面临整机制造规模偏小、核心零件自给不足、中试验证能力薄弱、应用场景开放较少、创新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亟需通过“强链补链”来突破“卡脖子”环节。

我市制定《三年行动方案》,是瞄准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爆发窗口期,依托本地技术积累与产业链基础,通过创新链强化提升、产业链集群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三个方面策略,抢占新质生产力制高点,同时应对国内城市竞争、落实省级规划目标,最终建成全球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与应用高地。

三、主要内容

1.主要目标。

在三年行动方案中,我们为解决当前制约具身智能机器人发展存在的问题,更好抓住市场机遇,我们提出了构建“1134”工作目标。打造一个“三五成群”产品矩阵,即至2027年底打造3个以上的量产人形机器人产品、5个以上的量产仿生机器人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品;做强一个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级具身智能机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三大服务平台,即完成人形机器人中试验证暨应用推广中心建设、人形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具身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带动机器人企业、人工智能企业与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形成创新服务体系。完成四大工作指标,即市场主体引育方面,引育头部整机企业3-4家,新增领域内企业主体100家以上,总量超300家;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力争实施具身智能机器人重大科技攻关20项以上,支持20家次以上企业参与国家部委、省的相关科技攻关项目,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2-3项;应用场景建设方面,打造行业应用示范场景30个以上,入选省级及以上应用示范场景15个以上;规上工业产值方面,2027年,实现各类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企业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产业链工业总产值超300亿元。

2.主要任务。在主要任务方面,我们谋划实施了创新链强化提升、产业链集群培育、生态链系统建设等三大工程和11项具体任务。在重点任务方面,分以下三部分提出举措:在实施创新链强化提升工程中,我们提出要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到2027年争取部、省重大科技攻关15项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2-3项;积极推动科研成果在杭转移转化,力争到2027年形成10个以上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少于10个;强化高质量数据支撑,构建国家级数据训练场,加快打造创新服务支撑体系,争创省级、国家级创新平台。

在实施产业链集群培育工程中,我们提出要依托西湖、滨江、萧山、余杭打造工字型产业带,积极引育人形机器人、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软件算法企业,培育一批“链主”“单项冠军”“小巨人”“独角兽”企业,至2027年引育头部整机企业3-4家,新增企业主体100家以上,总量超300家;建立人形机器人产业“整零协同”推进机制,每年开展产业链对接会不少于2场。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服务模式和深度二次开发。

在实施生态圈系统建设工程中,我们提出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打造开发者社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至2027年力争建成开发者社区3个以上。支持企业、创客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每年力争有2个以上项目入围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决赛,1个以上项目入围国家级大赛决赛;着力打造人形机器人应用的“样板间”和“体验中心”,至2027年建成人形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100个以上,评选“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30个,入选省级及以上应用示范场景15个以上。

3.资金安排

共涉及资金保障1亿元亿,来源于《杭州市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每年安排财政资金不超过1亿元。

在实施创新链强化提升工程中,鼓励企业科技攻关,强化数据支撑。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申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对承接省级以上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按实际到账补助资金的25%、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加快突破真机数据清洗、蒸馏、增强及虚拟数据生成等技术,形成一批高水平具身智能数据集,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的数据训练场给予100万元奖励。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数据产品及服务的,按照年度采购金额30%、最高30万元给予补助。

在实施产业链集群培育工程中。突出本地零部件本地占有率,整机制造企业采购非关联零部件、软件企业产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进入非关联的500强企业采购目录,满足一定条件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探索以软件定义的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服务模式,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二次开发,符合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在实施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工程中。加大示范应用场景建设,每年评选10个具身智能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单个典型应用场景按实际投入的50%、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建设开发者社区,对社区运营单位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财政补贴和足额算力券支持,至2027年力争建成开发者社区3个以上。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具身智能机器人赛事或展会活动,对赛事或展会活动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本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可实施、可跟踪”的原则,所有目标均经过细化、量化和空间化处理,形成清晰明确的指标体系和进度节点,横向分解到各产业平台,纵向落实到具体区县。每一项重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参与主体和实施载体,形成“市区联动、平台发力、责任到位”的推进机制。同时,围绕智能机器人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企业发展需求,我们同步梳理形成重点引育企业名单,为未来三年我市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可靠、高效的路线图和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