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扶持措施,根据《西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补贴资金发放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4〕103号)规定,现将2026年度第一批次“个转企”奖励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转企: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个转企登记、当前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可申报第二年度奖补;

2025年度转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个转企登记、当前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可申报第一年度奖补。

(同一年度内,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同一类型的仅奖补一家转型企业)

(一)奖励补贴形式: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对转型企业进行奖励补贴。

(二)本次申报“个转企”奖补资金的转型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长期稳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1月1日后转型升级为企业,并在转企后正常经营且按期参加企业年报;

2.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同一类型的仅奖补一家转型企业;

3.转型企业自觉履行应尽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

4.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转型企业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无虚假登记记录;

转型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补资金申请。

(三)“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

1.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退出转型企业经营的;

2.转型后企业被执法监管部门处罚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3.转型后企业注销或被吊销、撤销登记的,被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二、补贴金额

(一)代理记账服务补贴。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理记账机构记账的,按照实际代账服务支出,补贴“个转企”代账费用(年度代账补贴最高不超过3600元/年·户)。

(二)租金补贴。对确需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转型企业,按照所在区县(开发区)平均租金(原则上补贴租金最高不超过9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20%给予一年租金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个转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申报转型企业向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牵头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西安市“个转企”奖补资金申请表;

2.企业专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企业承诺书;

4.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

5.相关财务资料及凭证(财务代账合同及费用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其他材料(各区县、开发区自行确定)。

跨年度未申领代账补贴和租金补贴的转型企业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一式2份,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列。经市区两级“个转企”牵头部门资格审查、公示公开后,按发放程序予以发放。

四、申报时限和受理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9日(工作日受理)。

(二)受理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工作牵头部门(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西安市2026年度“个转企”奖励补贴申请表

     2.西安市“个转企”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各区县/开发区“个转企”咨询电话及地址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