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肇科〔2026〕10号)相关规定,为发挥科技报告在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产业规划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肇庆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类)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课题及研究任务

(一)课题设置

课题一:肇庆未来产业(具身智能方向)发展报告

课题二:肇庆未来产业(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方向)发展报告

课题三:肇庆新能源(氢能方向)产业发展报告

课题四:肇庆新材料(电子化学品方向)产业发展报告

课题五:肇庆新材料(涂料方向)产业发展报告

课题六:肇庆科技服务业扩容提质报告

课题七:推动肇庆高校职务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报告

(二)研究任务

聚焦报告课题方向,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方式,摸清报告课题所涉及的现状、短板不足,分析问题根源,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提出肇庆发展目标、方向和科学可行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具有研究能力和积累,具备开展科技报告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申报单位无信用严重失信记录。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能够全程实质性参与科技报告编制。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提交项目申报书(系统在线生成,模板参照附件)。未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内注册过的申报单位需先在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

(三)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应提交1份纸质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到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严禁违反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四)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线上申报和项目单位审核推荐工作应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完成。

2.纸质项目申报书应于2026年6月17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三、项目立项及验收

(一)项目立项

市科技局对选题合规、研究方向匹配、具有相应基础条件的进行立项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立项文件。

(二)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硬性指标

课题一、二、三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正式科技报告;课题四、五、六、七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正式科技报告。所有科技报告应不少于4000字,报告架构和主要内容应匹配相应课题研究任务要求。

2.项目验收管理

市科技局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以具体通知为准。未能完成硬性指标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由市科技局撤销市级科技项目资格。对验收通过的,由市科技局下达通过验收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全部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负责,属于肇庆市级科技项目范围。

(二)项目负责人在形成科技报告过程中,如在政务数据、走访调研等方面需要协调的,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三)各课题申报联系方式

课题一、三:办公室,陈文欣2899801

课题二、四、五:高新技术科,赵善通2899813

课题六、七:成果科,杨智华2899816

平台技术支持:市科技情报所,陈建宁2899820

附件:肇庆市自筹资金类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类)申报书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