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乡村振兴科技人才需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鹤壁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优化、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

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对象科技需求,开展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技术指导、政策宣讲、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及创新创业等服务。

服务目标:受援县(区)(以下简称“受援县”)至少一个受援单位的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服务内容:围绕受援县县域主导或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及应用、人才培养,建立产业生产模式技术体系、示范基地等,为产业发展提供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科技服务。

服务目标:受援县至少一个产业的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二、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及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自2026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名单公布之日起计算。

三、选派原则和条件

面向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征集。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

4.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二)资格限制

1.同一科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2.已选派为科技副总的科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3.已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得选派为科技特派员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

4.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面向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征集。

四、选派程序

(一)受援对象发布需求。受援县组织部门、科技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指导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派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的行政村等受援对象发布需求,填写《需求登记表》。

(二)科技人员对接。科技人员与提出需求的、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受援对象进行对接,提交《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和专业技术资质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三)派出单位提出意见。派出单位对科技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及服务社会能力、征信情况审核,提出意见并提交。

(四)受援对象对接。受援对象择优确定1名科技人员,并提交至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

(五)受援县审核。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征集对象要求进行审核,汇总并提交3份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如有意向在2026年度继续服务的,须一并提交《鹤壁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意向申请书》。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2:00。符合条件的续派服务团,经审核后无需再次参加专家评审。

(六)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征集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派。

联 系 人:张凡

联系电话:0392-3328152

电子信箱:hbsnsk@126.com

通讯地址:市科技局农业农村科(517室)

附件:1.鹤壁市科技特派员需求登记表

       2.鹤壁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3.派驻协议书

       4.鹤壁市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5.鹤壁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意向申请书

       6.鹤壁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推荐汇总表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