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株洲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草拟了《关于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关于依法规范投诉举报处置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您可在2026年6月19日前将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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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依法规范消费投诉举报处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