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规范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牡丹江市财政局、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起草了《牡丹江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牡丹江市财政局(备注社会保障科收),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新安街道太平路317号牡丹江市财政局,邮编:157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mdjczjshbzk@163.com。
附件:牡丹江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牡丹江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