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健全全市技术创新体系,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经信高新〔2025〕169号),现将2026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程序
(一)企业申报。北仑区企业请于6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各项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县级审查。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于7月7日前完成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受理及有关材料形式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核查申报企业是否发生过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不良行为,核查情况加盖公章后上传申报系统。
(三)市级审核。
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我局将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省经信厅。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确定认定名单并上报省经信厅。
(四)省级认定。
1.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经信厅组织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现场考察名单,择优确定认定名单:其中,农业领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由省经信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择优确定。
2.关于省企业研究院。对设区市报送的省企业研究院认定名单,省经信厅按不低于5%比例抽取并组织专家开展复核。
经确定的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名单在省经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涉及量化指标均应在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且填报数据应与专项审计报告保持一致。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口径归集。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二)软件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代码:I65)”确定。农业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农、林、牧、渔业(代码:A01-A05)以及有效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确定。
政策咨询:
省电检院 唐老师,联系电话:0571-81029700
市科技局 周老师,联系电话:89292206
技术咨询 沈 涛,联系电话:0571-85151402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于6月12日前提交预申报表至blkjj1716@163.com备案,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
附件1:2026年省级企业研究院预申报表.docx
附件2:2026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预申报表.docx
北仑科技局联系人:周老师、白老师 联系电话:89386339、86880957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