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新财规〔2022〕2号)《乌鲁木齐市关于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乌党办发〔2026〕4号),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优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jgxk123@126.com。

联系人:杨皓   0991-2824360

附件: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