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市监办〔2023〕59号),拟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获评第九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单位;
(二)我市新入选2024年度第三批“好品山东”的品牌主体;
(三)我市新入选2024年度第一批“泉城好品”的品牌主体。
二、申报材料
(一)《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相关证明材料:获评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入选“好品山东”“泉城好品”品牌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主体申报:各类项目均通过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于6月22日前登录“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http://www.quanhuiqi.cn)进行申报。进入政策事项“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争创质量品牌)专项资金扶持”,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材料初审: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于6月25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未按照要求补正材料的,不予推荐。
(三)材料复审:市局组织对申报材料再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单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申请人同时获评2个及以上项目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四)“泉惠企”平台登录账号为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具体操作手册等可在平台首页查看,请申报主体及时登录申报,逾期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名单发送至通知邮箱。
邮箱:jnzjjzlc@jn.shandon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毕京亮 81787675
附件1.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争创质量品牌)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