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支持各类优秀剧目在京演出,鼓励国内外精品剧目在京首演。重点支持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的精品演出。演出举办时间应在2026年3月1日-6月30日之间。

(二)对评审入围、如期完成且售票率符合要求的精品演出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其中现实题材、在京首演和境外引进作品,在双效统一方面表现突出的,经综合评定择优提高支持额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符合多个支持条件的同一事项和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1.同一事项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

2.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3.申报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3年的。

事项描述

(一)支持各类优秀剧目在京演出,鼓励国内外精品剧目在京首演。重点支持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的精品演出。演出举办时间应在2026年3月1日-6月30日之间。

(二)对评审入围、如期完成且售票率符合要求的精品演出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其中现实题材、在京首演和境外引进作品,在双效统一方面表现突出的,经综合评定择优提高支持额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符合多个支持条件的同一事项和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演出项目的《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演出剧本、演出剧照、演出视频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观众满意度及佐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演出售票率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6-10至2026-07-1023:59:59

办理程序

1.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55525773,010-55526026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