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员在昌平区创办创业组织,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内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实际控股股东);

(二)创业人员创办创业组织时年龄属于35周岁(含)以下,为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身份;

(三)创业人员须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对高校、科研机构在职人员及在校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

(四)创业组织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在昌平区进行税务登记注册且依法纳税。

(五)创业组织自创办之日起2年内,吸纳35周岁(含)以下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六)创业组织自创办之日起2年内,吸纳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事项描述

35周岁(含)以下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在昌平区创办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创业组织)给予2万元创业补贴,每带动1名35周岁(含)以下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的,再给予创业组织1万元补贴,最高5万元(含创业者本人补贴);每带动1名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再给予创业组织2万元补贴。青年人才创业补贴总额最高1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昌平区青年人才创业补贴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招用人员花名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身份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学历证明(创业人员为在校生的提供在校生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企业正常经营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4-17至2026-12-3112:00:00

办理程序

1.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区人力社保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审核意见查看路径:在京策平台—登录个人页面—我的办件—办件进度—申请项目右侧查看详情。

3.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区人力社保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在“京策”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相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9740447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