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员为35周岁(含)以下的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且首次申请的租赁时间起点须在35周岁(含)以下。

(二)2025年1月1日后,在昌平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昌平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

(三)创业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每年度申请时创业人员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对申请时属于在校大学生的社保缴纳不作要求。创业空间租赁满1年及以上,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

(四)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在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首次创业空间补贴申请。

事项描述

35周岁(含)以下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在昌平区租用优质平台(经区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创业示范基地、标杆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以政策申报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创业空间(工位、小试、中试等)注册成立企业,可申请最长3年最高10万元的创业空间补贴。

补贴标准:每个企业第一年最高补贴4万元,第二年最高补贴3万元,第三年最高补贴3万元。若当年实际租赁金额高于年度最高补贴标准的,按年度最高补贴标准补贴;若当年实际租赁金额低于年度最高补贴标准的,按当年实际租赁金额补贴。已享受2025年免费工位政策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第二、第三年的创业空间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须每年申请一次,每次申请创业空间补贴不超过12个月,可连续申请最长3年的创业空间补贴。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中途发生地址变更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仍须一致;如果发生法人变更的,变更后的法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终止享受补贴政策,如果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则享受原申请企业剩余年限的补贴。每个法定代表人只能享受一次最长3年创业空间补贴,同一创业者担任多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只能有1家企业享受创业空间补贴。

政府自建的大学生创业园可提供免费经营场地,享受免费经营场地的大创企业不得再申请创业空间补贴。已享受过其它类型场地优惠政策的不得再重复申请。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昌平区青年人才创业空间补贴申请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身份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学历证明(创业人员为在校生的提供在校生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租金发票(注明具体租赁期限)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财务年度报表和纳税记录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出资情况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0

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4-17至2026-12-3112:00:00

办理程序

1.创业者可与优质平台联系,实地查看空间工位,洽谈入驻意向。

2.优质平台与创业者达成入驻意向,签订入住协议。

3.创业空间租赁满1年后,创业者可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4.区人力社保局对创业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创业者补正材料,创业者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审核意见查看路径:在京策平台—登录个人页面—我的办件—办件进度—申请项目右侧查看详情。

5.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6.区人力社保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在“京策”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相关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9740447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