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增活力,我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起草了《万州区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6年6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留言;
2. 信件: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638室(体改科);
3. 联系电话:023-58520028。
附件:万州区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万州区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增活力,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加快建设全市重要城市副中心,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挖掘释放消费潜力
1.扩容提质消费供给。支持打造“半山圈”沉浸式体验、网红打卡地等新型消费场景,依法依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鼓励开设品牌首店,依法依规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奖补。支持老字号新开设直营门店、旗舰店等,依法依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的奖补。鼓励经营主体落地承办各类营业性演出、商业体育赛事,对承办主体依法依规给予奖补。鼓励经营主体拍摄制作宣传展示万州的视听作品,对单个作品按照综合影响力依法依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应急管理局)
2.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开发“一票畅游万州”产品,推出亲子联票、周末畅玩票等定制化票种,鼓励住宿、餐饮、文娱等经营主体推出“凭票享折扣”活动。鼓励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到万州旅游,依法依规给予奖补。对将万州港设为始发或停靠站点,开展游轮旅游业务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给予奖补。鼓励旅游民宿提档升级,依法依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3. 激活改善型住房需求。对在万州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1年内出售区内原有一套住房的居民,依法依规给予新购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的购房补贴;对在万州区1年内出售两套小户型住房,并新购一套大户型住房的居民,依法依规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1.5%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4.鼓励区外人员来万置业。对区外人员在万州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为140㎡及以下的,依法依规按照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给予购房补贴;建筑面积为140㎡以上的,依法依规按照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5%给予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5.优化实施房票政策。扩大房票适用范围,健全房票流转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房票合规转让机制,依法依规给予房票使用金额最高不超过6%的奖补。(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二、加力扩大有效投资
6.促进民间投资释放活力。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对物流枢纽、公共停车场、旅游公共服务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对污水处理、城镇供气、国家物流枢纽等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具备一定收益的项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不低于10%。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依规享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政策。支持推广装配式农房建设,依法依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7. 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用好投资项目全周期平台,实行项目建设卡点难点问题“归集—分办—督办—反馈”全闭环限时办结。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一次办”,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用地预审与选址、环评4项高频审批事项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并联审批。探索前期手续容缺受理、“以函代证”,压缩业务流程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支持我区纳入2026年市级储备库的重点项目通过“直接投入+前期贷款贴息”方式开展前期工作。其中,无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争取市级预算资金直接投入;经营性项目,争取市级贷款贴息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发展现代化产业
9.培育壮大现代制造业。支持制造业企业新建项目贷款,按照2个百分点(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8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企业年度研发投入不超过存量的2%、增量的15%,依法依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运行局)
10.加快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鼓励企业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对建设“工业母机+”“机器人+”“低空装备+”“农机装备+”等应用场景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创新发展局)
11.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依法依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补。支持开展产业技术攻关,依法依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依法依规对科技成果转化予以支持,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建设科普基地,依法依规给予5万元的奖补。支持科技人才引育,对区级科技特派员依法依规给予每人3000元补助。支持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推出“惠万科企贷”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创新发展局)
12.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扩容,对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经营主体参照国家政策标准进行贷款贴息,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鼓励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发展,对功能定位合理、主导产业明确且集聚规模、集约水平较高的集聚区和楼宇,依法依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人行万州分行等)
13.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AIGC数字文创、游戏开发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依法依规给予智能算力费用最高不超过120万元的奖补。鼓励企业培育开发人工智能、5G、数字孪生等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数字化场景,依法依规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
14.推动农业现代化提质增效。对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购置和使用拖拉机、插(抛)秧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农用无人机等中大型农机装备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同类型机具平均售价的3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四、助推企业降本增效
15.着力降低物流成本。对经万州港区粮食“散改集”并通过铁路运至市外的货运代理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1.5元/吨的奖补。对经万州港区开展“铁水联运”集装箱业务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300元/标准集装箱(20英尺)的奖补。对在万州港区内码头依托“铁水联运”通道完成过境集散的大宗散货(煤炭、铁矿石),依法依规给予3元/吨的奖补。(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
16.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对银行机构发放的民营中小微经营主体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予以财政贴息支持。用好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经营主体抵御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人行万州分行、万州金融监管分局)
17.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支持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支持土地混合开发和自然资源组合供应。支持工业、仓储物流、科研等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老旧厂房发展养老、医疗等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8.助力降低用电成本。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引导经营主体规范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指导企业用好容(需)量电费计收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五、加快推进就业创业
19.优化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在执行市级贴息政策基础上,区级财政依法依规对剩余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与市级保持一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人行万州分行)
20.深入推进重点群体稳岗就业。根据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工坊给予初次认定就业奖补及年度评估稳岗奖补。支持新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依法依规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的奖补。(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对同时符合上级扶持政策和本文件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文件中区级贴息政策原则上只就高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区级各责任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全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直达快享、精准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