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6〕156号)要求,现就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申报企业、园区需满足工信部、省工信厅通知中的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于6月25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类别填报申请报告,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2.申报流程。各县区工信(经发)局应会同本级水利、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26日前在“管理平台”完成本级申报材料审核及推荐工作,将推荐文和推荐表联合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并同步报送两套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节能与综合利用科8581295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通知.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