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已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