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关于绿色制造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现将《阳江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4号),明确要求“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工厂的培育管理工作,遴选发布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为全面落实省关于绿色制造的决策部署,压实市级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流程,充分释放绿色发展动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阳江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旨在构建科学完善的市级绿色工厂培育管理体系,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实效,为阳江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筑牢绿色根基。
二、编制依据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
(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4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培育条件、创建程序、动态管理和附则,共计23条。
(一)总则。本章共4条,分别对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的背景、适用对象、领域范围、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
(二)培育条件。本章共4条,分别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培育条件和培育重点作出了明确。
(三)创建程序。本章共6条,分别对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级培育发布、名单推荐、补充列入、否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
(四)动态管理。本章共5条,分别对指标填报、提交报告、抽查复核、名单变更、名单移出等作出了明确。
(五)配套机制。本章共3条,分别对绿色制造名单的政策支持、机构支持、企业引领等作出了明确。
(六)附则。本章共1条,对细则有效期等作出了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