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英才·现代服务业人才”,是指在滨州市服务业领域的高级人才中,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现代服务业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人才的贡献、创新、业绩和社会影响力,真正把专家和群众公认的优秀服务业人才推荐出来。
选拔管理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渤海英才·现代服务业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一、选拔范围
在滨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商贸商务、现代物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科技服务、体育服务、设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住宿餐饮等服务业行业,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二、选拔条件
候选人推荐分为管理类和技术类。管理类指在滨州市服务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类指在滨州市服务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凡被推荐的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在滨州市服务业企业(集团)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且仍在岗工作。
(三)所在企业年营业收入、利税、资产总额在全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在某一领域作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社会广泛认可,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企业履行社会义务情况较好。
(四)管理类候选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候选人在服务业企业管理岗位工作;在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所在企业在开拓发展、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市或全省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对本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五)技术类候选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候选人在服务业企业从事关键技术工作;拥有与服务业企业创新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研发、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创新能力突出;在推进服务业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仍在管理期内的,不重复参与评选。管理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其他市级人才工程,若符合相应评选条件,并有新业绩、新贡献的,可以参与更高层次人才工程评选。
三、待遇与政策扶持
(一)“渤海英才·现代服务业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拨付一次。
(二)“渤海英才·现代服务业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数据库。管理期内享受免费健康查体服务,应邀参加专家休假考察活动。
(三)“渤海英才·现代服务业人才”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