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高质量发展,推动概念验证能力建设,按照《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拟对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开展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8家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以下简称“概念验证中心”)。

二、评价数据

评估数据采用2025年度数据,结果反映概念验证中心2025年度建设运营质效。

三、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概念验证服务基础、概念验证服务成效两项。

(一)概念验证服务基础。包括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情况、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或基金使用情况、专业化团队建设情况、专业化设备建设情况、资源协同情况等5项指标。

(二)概念验证服务成效。包括概念验证服务项目数量、概念验证收入情况、已完成服务项目成果转化情况、概念验证典型案例专业性等4项指标。

四、评价程序

(一)网上填报。概念验证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成果转化专项-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按要求填写绩效评估信息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单位进入系统审核后打印装订两份报送至县区管理单位。系统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8:00,关闭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区管理部门于2026年6月3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市科技局对填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开展评价。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开展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专家组对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的材料进行评议,形成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意见,提交省科技厅。

(四)评价结果反馈。省科技厅根据专家组绩效评价意见形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概念验证中心名单,并反馈至概念验证中心归口管理部门。

五、有关要求

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主体要按时提供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并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或所属的概念验证中心参加年度绩效评价,认真审查概念验证中心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按时提交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联系人:

王诗阳;联系电话:0551-65145263

霍德贤;联系电话:0551-62646861

市科技局联系人:

顾志伟;联系方式:0551-63537767

附件1: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年度评价报告(模板).doc

附件2:安徽省概念验证中心名单.xls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