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4〕4号),经自评估、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现将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苗技术创新中心拟评定为优秀等次,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等3家创新中心拟评定为合格等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33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
序号 | 中心名称 | 建设单位 | 评估结果 |
1 |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苗技术创新中心 | 内蒙古金宇保灵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优秀 |
2 | 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 | 兴安盟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3 | 内蒙古自治区大豆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 呼伦贝尔市农投农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合格 |
4 | 内蒙古自治区BDO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 内蒙古毕迪欧产业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