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内科发社字〔2021〕5号),经自评估、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现将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2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评定为优秀等次,内蒙古自治区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5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评定为合格等次,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疗法(五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0471-6328633

机关纪委0471-632871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6年度评估结果 

序号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评估结果

1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优秀

2

内蒙古自治区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优秀

3

内蒙古自治区妇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合格

4

内蒙古自治区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合格

5

内蒙古自治区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包头市中心医院

合格

6

内蒙古自治区蒙医(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合格

7

内蒙古自治区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合格

8

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疗法(五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