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能力,根据《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东科发〔2025〕4号)有关规定,现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联合项目三类。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

1.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围绕我市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推动符合我市科研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2.青年项目。以加快培育青年科技骨干为主要目标,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市基金自主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自由探索或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申报青年项目未满足免评审条件的,统一纳入面上项目评审。

3.联合项目。由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设立2026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联合基金,持续深化我市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着力推动医学科技创新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立项,符合条件的纳入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支持,其他项目由市卫健委或项目单位全额自筹解决项目研究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全职人员或全时双聘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不得早于项目实施结束时间。

3.项目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社会信用,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4.截至年度申报通知发布之日,申请人无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或未验收的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每个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不得以相同或高度相似内容重复或多头申报。无其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其他限制项目申报的情况。

5.项目参与人员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二)青年项目免评审条件

1.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需获得博士学位并为单位全职人员,截至2026年1月1日,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全职来东营工作。

2.申请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境内的,学科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第一轮或第二轮均可),且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等次达“B+”以上(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境外或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须在任一公开发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前100名。

3.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市资金不重复支持。

三、依托单位要求

1.依托单位资质。申请人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依托单位除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外,应为在东营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的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单位,可经由分公司科技管理部,向市科技局直接提出申请。联合项目依托单位由原市属公立医院扩大到市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2.面上项目依托单位限项要求。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东营职业学院限报15项,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东营市技师学院、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各限报5项,其他有条件单位分别限报2项。

3.联合项目依托单位限项要求。东营市人民医院和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限报50项,市中医院和市二院限报20项,其他市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限报10项。

4.青年项目申报不受上述面上、联合项目依托单位限额约束,申报不限项。

四、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请人填写《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装订成册,并按照《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东科发〔2025〕4号)相关要求,先提交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

2.项目申请人需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提供附件材料,包括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全职聘用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申报通知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3.依托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科研诚信、保密和科技伦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作为相关证明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各县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其他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于7月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1505室),逾期不再受理。

6.业务咨询电话:

东营区科技局 8205570

河口区科技局 3657003

垦利区科技局 2889032

利津县科技局 5628057

广饶县科技局 6441227

东营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831003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8019677

省黄三角农高区科技创新局 8909028

市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中心 2623038

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 8335669

市科技局科技资源配置科 8381972

附件:1.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2.推荐汇总表.doc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