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办〔2023〕1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云浮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由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共七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4年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拟安排计划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胡智强,联系电话:8829573)

附件          
2024年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拟安排计划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地区 拟安排金额

(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情况 备注
1 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云安区 20 202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市级:6.6万元

云安区:13.4万元
2 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罗定市 10 2023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由罗定市负责
3 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罗定市 10 2023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由罗定市负责
4 广东微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罗定市 10 2023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由罗定市负责
5 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新兴县 20 202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由新兴县负责
6 新兴县先丰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新兴县 10 2023年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由新兴县负责
合计 80   市级:6.6万元

云安区:13.4万元

罗定市:30万元

新兴县:30万元
注: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策所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市及企业属地政府统筹解决,除已有文件规定外,按照市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税收收入分成比例分担(市级财政与云城区资金分担比例为67:33,市级财政与云安区资金分担比例为33:67,罗定市、新兴县涉及有关资金由县级财政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