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我省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为确保2026年度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26年辽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2026年辽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