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按照《天津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津科资〔2026〕37号),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专家在创新活动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满足科技创新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征集天津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等可放宽年龄)。专家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一)科技界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或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二)产业界专家主要是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主要是具有财务会计(审计)专业背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财务专家;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创业导师,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银行、保险、担保、租赁、证券等金融机构中,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四)其他领域专家。在科普管理、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活动组织、科普教育宣传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工作人员;科技创新平台、研究机构等管理人员;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或管理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等。

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兼属多个专家类别。

支持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参与科技创新决策,鼓励企业积极推荐活跃在科技研发与生产管理一线、负责任讲信誉的高水平人才进入专家库。

二、入库程序

专家入库实行“无纸化”,相关信息填写和审核推荐均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进行。

(一)信息注册。

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专家注册。专家本人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专家用户注册。本地专家注册时选择工作单位,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查到工作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完成注册,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完成单位用户注册。专家注册信息提交后,需由工作单位启用该用户,才能登录系统填报专家信息。如专家本人曾成功注册过专家账户或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可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外地专家注册时,工作单位选择“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外地专家管理”。

(二)专家信息填写及单位审核推荐。专家本人登录后进入“科技专家”页面,请按页面要求详细填写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审核(外地专家直接提交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单位管理员使用单位用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推荐,通过后即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公示入库。本地专家,经专家本人在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审核、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外地专家,经专家本人在线申请、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我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分批公示的入库方式,欢迎广大专家积极申请。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郭田田022-58832980

技术支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信息技术中心,左妍022-23106167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