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基地,现就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是在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疆非独立法人单位。
申报主体按要求填报《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申报书》,经推荐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包括自治区行业厅局,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等。经科技厅认可的自治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大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等可作为推荐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正常经营满两年,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具有必要的中试场地条件、验证设备。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精细化工、生物制造、矿产开发、农牧产品开发等领域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备专业的中试生产线设备、中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检测和产品性能检测设备,关键核心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能够提供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数据模拟、样品试制、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至少已开展对外中试服务项目5项。
3.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应具有在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且从事过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技术带头人。固定研发团队应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相关能力。
4.内部管理规范、运营机制高效。建立对外服务承接流程及规范,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有保护中试产品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5.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符合国家和我区安全、环保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我区相关标准要求。
6.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中试基地,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次申报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17日10:00开通,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20:00。
2.申报需通过自治区科技厅网站(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进入“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认证系统”,认证通过后选择“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的需先进行单位注册。
3.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前请先核实“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认证平台”中单位名称信息、推荐单位名称信息以及申报人信息,确认无误。申报单位账号须在创新平台管理系统中为“中试基地”申报人(负责人)授权后,申报人方可登录申报。
4.各推荐单位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认证系统”上认证通过后,选择“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20:00。
5.组织评审。自治区科技厅将委托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备的《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报书》(必须是通过系统打印的带“正式上报版”水印的材料,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1份,带所有附件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121室。
6.公示发文。认定名单由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科技厅印发认定文件。
四、联系咨询方式
科技资源统筹处:杨涛 0991-3680704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艾尼瓦尔 0991-3652231
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宋生建 0991-3675284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申报书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