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门市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海府〔2025〕6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江海区年产值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外贸进出口额3亿元以上的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纳税50强的工业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企业认可的管理人员(不包括自然人股东),在当前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或从事企业管理领域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且年度工资薪金达20万元以上。年产值、年外贸进出口额、年销售额、年纳税额等数据按上一年年度金额为准。
同一人只能认定一种实用型人才,且只能认定一次,因此2023年至2025年已认定为实用型人才(包括实用型技能人才、实用型科技人才和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不能再申报。已认定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的不能申报。
二、申报人数
每家企业最多可申报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名。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请企业积极组织员工申报认定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经内部评审公示后,将推荐人才申报材料提交至我局。需提交资料如下:
(一)江海区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
(二)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三)申请人近一年(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的个税申报材料。
(四)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2026年拟新增认定的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名单将在江海区经济促进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版块进行公示。
(二)实用型人才认定申报资料由企业汇总后统一于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至:江海区经济促进局综合运行股(江海区政府大院2号楼2512室)。资料应同步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版PDF文档和可编辑的电子档(文件以企业全称命名)。
(三)咨询电话:3897735。
(四)企业内部评审公示相关的资料自行保存备查,无需提交。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门市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江海区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doc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6月12日
(联系人:赖小姐,电话:3897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