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

《河北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冀农办〔2026〕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2026年2月27日由省委农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工作方案》的主要目的?

当前我省部分村庄存在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单一、经营模式僵化、产业层次偏低、专业人才匮乏、要素保障薄弱等问题,部分村集体抗风险能力不足、经营性收入占比偏低。本次出台工作方案,核心目的是因地制宜拓宽集体增收路径,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完善产权交易机制,强化人才、资金、政策全方位要素保障。力争2030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较“十四五”期间增长5%以上,全面壮大集体经济综合实力,优化收入结构,夯实乡村振兴产业根基。

二、《工作方案》中有哪些硬性工作原则?

杜绝形式主义、“一刀切”问题,明确三条底线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发展。严禁统一制定同质化发展模式,各村结合自身资源、产业基础自主选择发展路径。二是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禁止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流转农户土地,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三是严禁层层考核加码。不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达硬性考核指标、变相摊派任务,鼓励各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以示范引领促进全域发展。

三、《工作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包括深入落实法律要求、不断健全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功能作用、保障成员财产权益等四方面内容。第二部分是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做好村级债务防范化解、强化平台应用管好集体资产、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等四方面内容。第三部分是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路径,包括拓展增收渠道、创新经营方式、打造乡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运营、推动产权流转交易等五个方面内容。第四部分是持续增强要素保障,包括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资金扶持、加强政策支持等三方面内容。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要求,从村情实际出发,尊重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搞“一刀切”和“齐步走”等内容。

四、省级从哪些方面强化要素保障,助力村集体发展?

重点从人才、资金、政策三大维度强化保障:一是人才保障。优选优质人才担任村集体负责人,常态化开展经营管理、财会业务专项培训;优化驻村干部选派机制,向薄弱村、产业重点村精准派驻帮扶干部。二是资金保障。落实中央、省级专项扶持资金,每年择优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每村给予5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统筹各类涉农资金,资源向薄弱行政村倾斜。三是政策保障。创新专属信贷产品,简化审批、提升授信;丰富涉农保险品类,对冲产业经营风险;合理安排单列集体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指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健全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五、不同类型村庄如何拓宽集体增收渠道?

《工作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结合村庄区位禀赋制定差异化增收路径,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一是城中村、城郊村。依托临近城区区位优势,盘活闲置厂房、仓储、校舍等经营性、公益性闲置资产,通过对外出租获取租金收益;鼓励村集体利用自有资金购置、建设经营性物业,打造长效稳定资产收益。二是传统农业村。盘活村内机动地、“四荒地”、坑塘水面、闲置林地等未承包到户集体资源,通过公开发包、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现资源价值。三是有经济基础的村。鼓励村集体以经营性资产入股市场经营主体,通过特色产业项目获取股权分红;承接劳务统筹、产销对接、生产协调等业务,发展居间服务,丰富增收模式。

六、如何规范农村产权交易,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健全三级交易体系,实现规范化、透明化交易。一是健全交易体系,建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规则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二是严格执行交易制度,所有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资产全部进场交易,落实“应进必进”;三是升级信息化交易平台,配套引入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第三方服务,简化交易流程,防范私下交易、暗箱操作,严防集体资产流失。

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