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柔性引才,现就“企业飞地”全职聘用人才申报2026年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符合我委于2026年6月1日发布的《2026年厦门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申报公告》所示范围的企业,在市外全资设立非独立核算的研发机构、分公司(简称“企业飞地”),若研发成果、产生效益归我市企业所有和入统,其全职聘用的人才可申报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

二、人才申报条件

1.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距法定退休时间不少于5年(截至2026年6月1日)。

2.经企业认可,承担企业关键或者重要岗位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或主营业务领域,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生产岗位核心骨干,不包括担任任何岗位职务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申报公司持股5%及以上,包括直接、间接持股5%以上,不含因股权激励原因或属于隐名股东且合计持股5%以上)。

3.以“企业飞地”全职聘用人才类型申报的,不要求在厦缴纳个税,但申报时应与我市相关企业或“企业飞地”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上一年度源自我市相关企业或“企业飞地”的税前工资薪金所得不低于30万元。

三、申报佐证材料

请申报企业按《2026年厦门市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申报书职务一栏标注“企业飞地”+职务,并在附件中补充提供以下3类材料:

1.主体资质材料:申报企业对在市外全资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研发机构、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设立批复文件等,佐证分支机构隶属我市相关企业。

2.财务核算材料:合并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佐证分支机构的营收、成本等并入申报企业统一核算。

3.成果权属材料:专利、软著、项目研发协议、技术成果确权协议等,佐证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成果权利人为申报企业。

四、有关事项

1.企业自主推荐。我市相关企业根据人才稀缺度、贡献度等,自主确定本地申报人选和“企业飞地”申报人选,同一企业申报人数同样按原申报公告第七点要求把握(在册员工数不包括“企业飞地”在册员工人数)。

2.坚持择优遴选。“企业飞地”全职聘用人才申报重点产业骨干人才项目的评审要求不变,入选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入选总人数的10%,入选后同等纳入政策支持和跟踪管理。

3.“企业飞地”全职聘用人才申报2026年重点产业骨干人才的受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6日下午18:00结束。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