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内科规字〔2026〕6号)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开展了全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工作。现将2025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拟后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规划与重大任务处     0471-6328708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33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附件:2025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拟后补助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