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公开发布第一批智能审核规则库规则和知识点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5〕15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公开第十批次“超互联网医院药品支付范围”规则对应236条知识点明细。

各定点医药机构可利用规则库开展事前提醒工作,将不合规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序号规则名称规则定义规则逻辑逻辑依据(知识来源)知识点数量对应代码数量
第十批超互联网医院药品支付范围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的互联网用药进行审核。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时,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国卫医发〔2018〕25号)22236

附件:第十批“超互联网医院药品支付范围”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