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省农业农村厅6月1日印发了《甘肃省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政策在保持上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总体稳定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了资金闭环管理、优化了操作流程、细化了机具核验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实施的规范性、便利性和精准性。

一、补贴对象

我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

与上年保持一致,共覆盖27个机具种类。

1.国家确定的15个种类: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粮食干燥机、色选机、磨粉机。

2.省级确定的12个种类:犁、旋耕机、微耕机、青(黄)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薯类收获机、根茎类收获机、全膜双垄沟铺膜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果蔬烘干机、粮食清选机。

三、报废条件及要求

申请报废农机应来源清楚合法、主要部件齐全,机主需签署《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身份信息关联印证要求:

1.牌证管理的农机。有牌证的提供牌证号码;无牌证的应有铭牌编号/出厂编号/自编号码、发动机号、底盘(车架)号等两项及以上信息关联印证,信息缺失的应注明原因。

2.非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具有铭牌等身份信息;含发动机的整机应有两项及以上信息关联印证。对无铭牌等信息缺失的,应编号确认后报废,并提供喷涂编号的机身图片,确保真实性和唯一性。

3.报废条件。达到使用年限的;或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技术落后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残缺、非法拼装改装、来历不明的不予受理。

4.数量要求。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同一农民家庭年度内不超过3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台(套)。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数量不受限制。

四、补贴标准

补贴额与上年保持一致,具体详见《甘肃省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

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当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新购置补贴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兑付。

五、资金使用管理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2026年政策的刚性约束更强:

1.年度清零。当年国债资金只能用于当年补贴,年底前需完成录入和兑付。截至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将被收回。

2.超支自担。当年系统录入申请超出国债资金额度的,超出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3.严禁补旧。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

六、回收拆解企业

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农机回收”。对有发动机部件及含废弃污染物的,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对常规且不含废弃污染物的,应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企业自愿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公示并签订回收拆解承诺书。因企业未按要求上传信息导致无法核实拆解情况的,相关损失由企业承担。

七、操作流程与主要变化

实行“自主交售、定额补贴、先交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机主自愿向回收企业交售旧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农机监理机构注销登记后,财政部门兑付补贴。回收企业在6个月内完成拆解并上传影像资料。

“20马力以下,包含10马力≤发动机功率<20马力,且有拖拉机铭牌的”中的拖拉机铭牌,主要指手扶式拖拉机要有铭牌,目的是为防范微耕机按拖拉机申请补贴。四轮拖拉机没铭牌的,可以按编号规则等要求申请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