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佛山“功夫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目录覆盖范围,根据《佛山“功夫农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佛山“功夫农品”产品目录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生产型企业。在佛山市境内工商注册、从事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经营的企业,产品符合《规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产品目录入库。

(二)公益事业单位。在佛山市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事业单位,产品符合《规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产品目录入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规程》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查申报,确保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符合《规程》第七条优先条件的,可在申报材料中据实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主体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市直单位可直接提交至我所审核。

(二)汇总上报。各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收集汇总辖区内全部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7月10日前寄送至我所。收件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实验大楼办公室304室,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19520。

(三)材料初审。我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开展初步审核、汇总。

(四)专家评审。我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

(五)名单公示。专家评审通过后,我所将拟入库、授权名单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确认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所上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获批后,正式名单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不收取授权费用,申请过程中产生的检测评估等费用由申请主体自行承担。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打印清晰、附件资料真实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并配合做好后期信息核实等工作。

(三)请各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佛山“功夫农品”产品目录入库,并严格做好材料初审工作。

附件:1.佛山“功夫农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规程

2.佛山“功夫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目录入库申报书

3.佛山“功夫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诚信承诺书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6年6月17日